【47人初選案】戴耀廷毋須候選人簽協調文件捱批 區諾軒稱初選不應令參加者犯法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2/21 18: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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區諾軒供稱戴耀廷不要求候選人簽協調文件後受批評。(資料圖片)

民主派初選案16人否認控罪,控方證人區諾軒今(21日)第7天作供。區供稱,戴耀廷不要求初選參與者簽署協調文件而受到批評,區今指文件總結了多區協調會議的共識,包含積極運用《基本法》權力否決預算案。區稱當時憂慮導致候選人被取消資格而沒出台文件,並謂「就算搞初選都好,基本倫理係唔應該令到參加者犯法」。

控方下午原欲播放另一場初選記者會影片,但被法官質疑播片目的,控方最終改為直接向區繼續提問。

控方引述區於2020年6月19日發布的Facebook貼文,區文中引述由抗爭派鄒家成、梁晃維及張可森的公開聲明,3人指「是否代表部分拒絕簽署聲明書的參選人,可以無視我們早前的共識,甚至無視初選的結果?」

區供稱,戴耀廷在2020年6月9日記者會中,提及不要求初選參與者簽署協議,翌日便出現了「墨落無悔」聲明書。

區在貼文回應「就算沒有一份文件出台,但協調的協議實然存在,只是當日記者會沒有公開。沒有公開,不等於參與過的人沒有承諾遵守。諸如五大訴求、怎樣停止選舉工程、否決財政預算案,如果協議沒有約束力,那多次會議得來的共識,便毫無意義。」

區今解釋在記者會前,戴發布過數份有關各地方選區的協調機制文件(下稱協調文件),文件於組織者之間流傳,內容提到積極運用《基本法》權力否決預算案。

區表示,「多次共識」是指協調會議參與者達成的共識,而文件總結了多個地方選區的共識。區續指,戴在記者會上稱毋須簽署文件後受到批評,戴不斷向不同人士道歉。

控方問及,區在貼文指「當初記者會戴耀廷教授出於善心,不想徒添暴政羅織罪名」的意思,區解釋當時沒出台協調會議文件是出於數個憂慮,主要擔心候選人簽署文件後會遭取消資格,以及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,「就算搞初選都好,基本倫理係唔應該令到參加者犯法」。

控方追問,文件如何導致候選人被取消資格?區稱當時有輿論指如任何人表達對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的看法,有機會被指不尊重《基本法》,增加候選人無法參選的機會。

審訊明(22日)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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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